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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民主”?

1999-05-15 来源:光明日报 闵粟枰 我有话说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袭击我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大使馆,造成二十多人伤亡的惨剧。消息传来,举国同悲,举国同愤。

然而,一些在海外打着“为中国人争民主”的幌子讨生活的人士,面对自己同胞的鲜血,却发出了与所有有良心的中国人大相径庭的声音。这些人在事件刚一发生,就迫不及待地迎合肇事者“误击”、“难免”的搪塞之词;看到中国人民义愤填膺,同仇敌忾,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悲愤之情,他们又颠倒黑白,大放厥词,说什么“学生被人利用”、“示威是盲目的民族主义被鼓动起来的结果”等等。除此之外,他们还诬蔑中国人民的抗议是“反西方的义和团意识”,煞有介事地说什么中国人民的愤怒情绪“有可能再度导致封闭意识的抬头”……

够了!在血写的事实面前,稍有良知的中国人,难道还需要这些人士所标榜的“民主”理论的启蒙,才会明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强盗逻辑吗?难道中国人在他们同胞的鲜血面前保持沉默,才是那些标榜“民主”的人所谓的“文明”表达方式吗?难道中国人在他们的同胞无辜惨死的时候,竟不能向那些刽子手大喝抗议吗?难道在肇事者轻描淡写地声言“误炸”之后,中国人竟不能讨个真实的“说法”吗?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问,这些在海外标榜“要为中国争取民主”的人士究竟要为中国争取什么样的民主?是挨了那些自恃强大的“民主”国家的欺侮而不许言痛的“民主”,还是任人宰割逆来顺受的“民主”?如果这样的“民主”就是那些在海外的人士所标榜的“民主”的话,那么,无疑,全体中国人是受用不起此种“民主”的。那些在海外标榜“民主”、替肇事者辩护的人士,已然丧失了作为中国人的起码良心与气节,还侈谈什么“民主”,还侈谈什么“为中国人争取民主”!

无论是从国际公理、国际惯例,还是从国际法,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严正要求都是正当无疑的。这一点已经为世界舆论和事件的发展所证实。那些在海外对中国政府的严正要求和中国人民的愤怒抗议说三道四的人士,绝不会对中国人民严正要求和抗议的正义性有任何影响,相反,他们的言论恰好为他们所谓的“民主”加上了一个再好不过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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